第7章
文爵一怔,旋即点了点头,也笑了。
“没错,比赛才刚刚开始。”他舔了舔嘴唇,耳廓因为兴奋而微微泛红,“小心了伏城,我较起劲儿来可是连自己都怕的。”
伏城掰了掰手指,高昂着头,嘴角不驯地勾了勾:“求之不得。”
耀眼的阳光透过头顶的窗户,打在伏城身上,那件紫色的24号球衣似乎也在发光。球馆外,布满墙面的爬山虎随着微风摇晃,墨绿色的一片。空气里依旧残留着夏天的味道,远处似乎传来断断续续的蝉鸣,听不真切。
这是九月普通的一天,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。这一天,伏城十九岁,他打球还是很菜,他依旧被所有人当做半吊子,他拼尽全力也仅仅是防下文爵的一次进攻。似乎没有什么不一样。
可他还是想赢下这场比赛。他要赢下来,他必须赢下来。
伏城知道自己很菜,一年前他是个半吊子,现在他还是个半吊子。没人觉得他能赢,球社的人都把他当傻X,那个叫江晓筱的臭丫头满世界地宣传就是想让所有人都看他出丑,连发小张思远也只是告诉他放轻松去打,输赢不重要。
可余安说,伏城,这场比赛你会赢下来的。
他说,既然所有人都觉得你不行,那我就让你成为这个球场最强的人。
他还说,伏城,你知道吗,你是个天才。
于是伏城真的就觉得自己能赢下来。
球馆再次喧嚷起来,震惊的情绪逐渐消退,观众们被刚才那个不可思议的防守彻底点燃了。他们拼命挥舞着手中的毛巾,用力地踩着看台,朝着场地中央的两人呐喊。伏城张开双臂,扬起头,看着头顶垂落的那面巨大的黑色旗帜。他知道那些加油声不是给自己的,夹杂在助威声里的谩骂才是。
伏城晃了晃脑袋,捡起滚落到脚边的篮球。他面对着篮筐,离他两步远的地方,文爵已经摆出了防守的姿势。伏城用力握了握手中的篮球,他觉得有什么滚烫的东西在胸腔里奔突汹涌,他想叫喊,他想让所有人都听着自己要说出的话。
我要让你们记住,今天打败文爵的人,叫做伏城。总有一天,你们会像为他呐喊一样,在这座球馆高呼我的名字。
为什么?
因为余安说过,我可是个天才啊!
伏城迈开步子,冲向文爵,他的球衣随着飘动,他的动作野蛮而拙劣,他的眼神像野兽一样充满力量,他是出膛的子弹,离弦的弓箭,他的世界只剩下篮筐,文爵和自己,他的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:赢下来,我要赢下来。
很久之后,伏城和文爵在水光学院的体育中心外闲聊时,偶然间回忆起了这个画面。“你知道吗,你当时的样子很像一条脱了绳的野狗,我真的害怕你会冲上来咬我一口。”文爵笑着说。
“你还真别说,我当时是想咬你来着。”伏城耸耸肩,“没办法啊,我是真的想赢。我知道我打不过你,可我还是想赢。”